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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是什么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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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15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范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下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房屋、监控系统等。
    • 2024-05-15
      以前因为政策不是很完善,导致后期物业维修没有钱,现在国家新出来的规定,房屋交付必须交房屋专项维修基金,这个与开发商无关,钱是要有房产公司强制性来代收,交到建设局下面的房管部门,设立该小区的专门户头,用来支付保修期以后的正常维修支出。
    • 2024-05-1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资金
相关问题
  • 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更完房名在过户吗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专项维修基金在房产过户(买卖)过程中是随着房产权利人的转移而转移的,不需要再次更名。维修基金使用条件: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3、特殊使用:(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

  • 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该什么时候交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 新《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全文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

  • 有关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问题答复: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9号】的规定,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一项代管基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鉴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资金所有权及使用的特殊性,对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缴营业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 向业主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否缴纳营业税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问题描述: 向业主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否缴纳营业税? 问题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9号)的规定,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一项代管基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鉴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资金所有权及使用的特殊性,对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

  • 代收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否缴纳营业税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问题】  我公司按规定向业主代收了住房专项维修基金32万元,这部分代收费用是否应并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9号)规定,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一项代管基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鉴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所有权及使用的特殊性,对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

  • 业主首次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标准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C 答案解析: 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业主首次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8%,具体标准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和公布,并适时调整。

  • 宜宾市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现在是什么?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按规定多层商品房应按购房款的2%提取维修金,高层应按购房款的2.5%提取维修金

  • 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是怎么回事

    4个回答11个关注 2018-06-21

    {哈尔滨房屋维修基金}:这种收费合理合法吗?我现在住在父母的房子属于无房户,但房子现在是我住费用不可能在让我父母承担,在通胀的今天工资不涨政府还乱收费这得民心吗?单位收我房屋基金但还是买不起房子,房管所收我房屋维修物业费;但房子在破从来也没给我维修过;怎么又出来个哈尔滨房屋维修基金?我敢保证这钱收上去对我们穷人没有什么实质上意义,本人感叹政府的税收制度;重复的收费也对宪法感到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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