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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威海装修公司签装修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查看: 6913| 评论: 239 |2024-04-27

威海 要注意 装修公司 事项 合同
摘要:现在会经常性的发生一些大大小小的装修纠纷,而通过我们对这些装修纠纷发现了一个特点,就是发生装修纠纷的原因就是我们的威海业主在签装修合同的时候不严谨导致的。现在威

  现在会经常性的发生一些大大小小的装修纠纷,而通过我们对这些装修纠纷发现了一个特点,就是发生装修纠纷的原因就是我们的威海业主在签装修合同的时候不严谨导致的。现在威海装修公司大多算比较正规,但也有极个别公司是一粒老鼠屎打烂一锅粥的现象发生,因此我们不能掉以轻心,也许可能会有一些人说道,对装修合同这个不太了解,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个也可以理解,毕竟很多威海居民都是零装修经验!那么在这里我们就来分享给各位威海市民在跟威海装饰公司签装修合同的时候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几个方面:

威海装修公司

  跟威海装修公司签装修合同要注意事项一、室内装修合同主体要明晰

  现在我们看到每份合同的前方都是应当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在这个地方我们的威海居民要注意一个小细节,像现在许多威海家装公司都只会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在这里业主应该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合同内容填满,并进行检查。威海居民还应该要去注意的是签订装修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不是与装修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如果说不符合的话,那么在这里我们就必须去问清楚为什么不一样,并且呢要在装装修合同上注明。这样做的理由就是一旦发生了装修纠纷,那么在这里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跟威海装修公司签装修合同要注意事项二、装修监理概念要清晰

  在装修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装修工程监理,所谓的装修监理就是说监理人受业主即甲方的委托,对装修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装修工程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在这个地方我们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那么有些家装市场承诺可为业主提供免费监理,其对装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是不是有效及其作用还有待商榷。


  跟威海装修公司签装修合同要注意事项三、装修公司应该准备的书面文件要全面

  经过装饰公司和业主认可的装修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装修设计、装修工程施工图纸,都是为装修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现在的一些装修公司在与业主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就会发现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业主应该把以上3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跟威海装修公司签装修合同要注意事项四、装修公司权利义务要清晰

  在装修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装修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咱们的威海居民来讲,尤其应注意装修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了确保新房的安全,不能去拆动新房的承重结构。如果说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该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室内装修施工期间,新房仍然被业主部分使用的,那么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负责做好装修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在不妨碍装修施工队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咱们的威海居民可以随时对装修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跟威海装修公司签装修合同要注意事项五、装修工程增减项不应该加入合同

  现在在普通住宅装修的实际履行中,增加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像一些装饰公司开始有意把装修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装修正式施工后慢慢去增加,让咱们的威海业主手足无措,而这个时候又不能说不让这家公司干了,毕竟也进行到一半了,只好无奈的同意他们的要求,导致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装修合同书规定的装修报价,因此来说的话咱们的业主在装修合同签订的时候,如果经过了多方了解,再自己将所支出的装修费用结合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对装修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如果说在装修施工的过程中,因为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必须对原装修合同进行变更的,业主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以上就是我们的威海业主在跟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的事项,有的业主会问有没有装修合同范本来供参考呢?当然有,看以下内容吧!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民族:___住所:__身份证号:__联系电话:__手机号: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联系电话: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联系电话: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_________

  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 工程期限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年___月___日。

  1.7 工程款和报价单(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 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要求。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 不得有下列行为:(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4)破坏厨房(厨房装修效果图)、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 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卫生间装修效果图)的清洁。(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标准执行。

  9.2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项标准执行:(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2003);(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03)。9.3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竣工验收。

  10.2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厨房装修效果图)、卫生间(卫生间装修效果图)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 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 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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