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品房遇到与邻界有纠纷该如何处理?



				
				
王嘉卿WJQ
82847 次浏览 2024-04-27 提问
79

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4-27 回答

对于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导致的众多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问题,引起众多已购房者的愤怒,也引发了准备购房者的担心与疑虑。那么对于购房定金问题,购房人是如何理解的,遇到购房定金问题又是如何做的,对购房定金问题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怎么样将不能退的定金退回?
一、定金能不能退。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
二、定金的法律规定。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除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之外,北京市房屋交易相关主管部门也做了一些的工作,比如在2005年3月15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格式合同,要求开发商按此格式合同的内容执行。认购书的格式条款内容实际上是对《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等具体法律法规的具体化。该认购协议书的第四条规定:认购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日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第六条规定:认购人在

2024-04-27 回答

对于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导致的众多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问题,引起众多已购房者的愤怒,也引发了准备购房者的担心与疑虑。那么对于购房定金问题,购房人是如何理解的,遇到购房定金问题又是如何做的,对购房定金问题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怎么样将不能退的定金退回?
一、定金能不能退。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
二、定金的法律规定。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除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之外,北京市房屋交易相关主管部门也做了一些的工作,比如在2005年3月15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格式合同,要求开发商按此格式合同的内容执行。认购书的格式条款内容实际上是对《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等具体法律法规的具体化。该认购协议书的第四条规定:认购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日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第六条规定:认购人在

2024-04-27 回答

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房屋买卖违约如何处理?逾期交房合同未约定逾期交付房屋违约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房屋买卖违约如何处理?面积出现误差合同未约定房屋面积误差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误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面积误差按下列办法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房屋买卖违约如何处理?变更规划、设计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四、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房屋买卖违约如何处理?房屋质量不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和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参阅本节第四项退房纠纷的处理),其它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限期修复,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因修复造成交房延误的,可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房屋的质量应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依据,购房者对房屋质量存有疑虑的,可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
五、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房屋买卖违约如何处理?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前述“规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房屋权属证书取得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计算。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希望能帮助到您。

2024-04-27 回答

案例:某工程合同规定2007.10.30竣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先后因下列原因导致关键线路中的工程延误93天.(1)2007.5.10-5.19日,因设计变更等候图纸停工10天(2)2007.5.15-5.25日,因正常阴雨气候影响施工质量,监理工程师下令停工11天(3)2007.5.20-7.20日,因承包商设备故障而停工61天(4)2007.7.15-7.25日.发生了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而停工11天.问题:1)承包商应要求工期延长索赔多少天?为什么?2)监理工程师应批准承包商展延工期多少天?为什么?3)如果业主仍要求承包商在原定的工期内竣工,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答案因设计变更等候图纸停工10天监理工程师下令停工11天不可抗力事件停工11天总计32天以上32天可在工期中顺延,在合同约定中,这属于甲方(业主)的责任范围;而承包商(乙方)由于自己设备故障而停工的61天,属于乙方责任范围,无工期顺延理由。合同规定2007.10.30竣工,承包商只能在此日期顺延32天交工,否则,即为违约,应按合同约定中的处罚条款执行。案例2徐某于2002年1月8日与A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认购书。双方约定,徐某购买A房地产公司房屋一套,房价款为23.7万元,同时,双方在认购条件一款中作出约定:“认购方在签订认购书时交纳认购定金3万元,于2002年1月21日至1月30日期间,携认购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到销售中心与卖方签约。如认购方未在认购期限内,与卖方就认购物业一事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则卖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的履行,并将认购方已购物业另行处理,且认购方已交定金将不予退还。”后徐某得知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后,又提出待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再签订预售合同并付首付款,被开发商拒绝。这种情况下,徐某将A房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一审法院审理时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有三个:认购书是否有效;3万元的性质;原告事先是否知道被告没有预售许可证。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商品房预售必须具有预售许可证,而A房地产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认定认购书无效。认购书被确定无效后,定金即失去担保效力,判决被告返还徐某定金3万元,驳回徐某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认购书约定了定金条款,符合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法律特征,应视为有效。该认购书中约定的立约定金的生效是独立的,在主合同之前就已成立。徐某已按认购书的规定交纳了定金,故该认购书的效力自其交付定金后即已存在,且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执行认购书的过程中徐某并无违约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主合同系因A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权预售商品房。该责任应全部由A公司承担。据此,判决A公司双倍返还徐某的定金6万元。案例点评签订预售商品房之前签订的认购书或订购单,其性质有两种:一是预约合同,即约定将来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或预售合同;二是如果认购书或订购单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方已经按约定收取购房款的,则认购书、订购书属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或订购单中约定认购金或定金,双方并无约定如未能签订合同,要求双倍返还或不退定金等约定的,则认购金或定金只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如双方未达成商品房买卖协议,定金或认购金应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本案中,徐某和A房产公司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是A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因此,基于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按定金罚则处理,二审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扩展回答

主宅西邻南邻房高出许多

主宅西邻南邻房高出许多怎么办?怎么化解?

[求助]与装修公司的纠纷——我该怎么做

04年3月份我和深圳欧陆风装饰公司泉州分公司签定了住房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先装修后付款”,工程分4期,分款分4次,在每期工程后,并要在6月份完工。
可在装修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又因为其分公司内部原因,工程一直无法完工,我已经付了三期款项。后来分公司停业整顿,我与深圳总部的负责人联系,到了9月份,才告诉我说由另外的一位姓周的穿怠扁干壮妨憋施铂渐负责泉州分公司的业务。我与他联系后,他说要先付款后装修,我跟总部负责人联系过,她说这是她的意思,先预付一定数额的钱,完工后多还少补。考虑到工程进度,我先付了最后一期款项。
可当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时,他们应当还我1200,分公司负责人也写下欠条。另外还有水电路图和我住房的钥匙没有给我。当我再次与分公司联系时,已人去楼空。我于是不断地和深圳欧陆风总公司联系,他们百般推托,说分公司已关闭,无法和分公司的人联系,而总负责人避而不见。现在工程质量又出现了多多少少的问题,保修条款形同虚设,而我的钱、水电路图和房钥匙无法拿回。
请问,我该怎么做?
如果打官司,该有什么程序?费用要多少?能获得怎样的赔偿?因为我从没打过官司,所以特向您咨询,盼望您的解答。

[求助]与装修公司的纠纷——我该怎么做

我跟总部负责人联系过。当我再次与分公司联系时。现在工程质量又出现了多多少少的问题。我与他联系后,我该怎么做。我于是不断地和深圳欧陆风总公司联系,我与深圳总部的负责人联系,分公司负责人也写下欠条,无法和分公司的人联系,完工后多还少补。考虑到工程进度,她说这是她的意思,才告诉我说由另外的一位姓周的负责泉州分公司的业务,工程分4期。
可当工程完工后,所以特向您咨询。后来分公司停业整顿,分款分4次,说分公司已关闭?因为我从没打过官司,又因为其分公司内部原因04年3月份我和深圳欧陆风装饰公司泉州分公司签定了住房装修合同。
请问,并要在6月份完工,而我的钱,我先付了最后一期款项,盼望您的解答,保修条款形同虚设,他说要先付款后装修?
如果打官司,已人去楼空,他们百般推托?能获得怎样的赔偿,先预付一定数额的钱。另外还有水电路图和我住房的钥匙没有给我。
可在装修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水电路图和房钥匙无法拿回,到了9月份,他们应当还我1200,工程一直无法完工?费用要多少,我已经付了三期款项,该有什么程序,进行结算时,而总负责人避而不见,合同约定“先装修后付款”,在每期工程后

[求助]与装修公司的纠纷——我该怎么做

费用要多少,我与深圳总部的负责人联系,盼望您的解答。现在工程质量又出现了多多少少的问题,在每期工程后,分公司负责人也写下欠条,而我的钱,无法和分公司的人联系,而总负责人避而不见。
请问,说分公司已关闭,完工后多还少补。后来分公司停业整顿。
可在装修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他说要先付款后装修,已人去楼空,工程一直无法完工,所以特向您咨询、水电路图和房钥匙无法拿回。我与他联系后,才告诉我说由另外的一位姓周的负责泉州分公司的业务,分款分4次,保修条款形同虚设,我已经付了三期款项。
可当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时,工程分4期,我先付了最后一期款项。我于是不断地和深圳欧陆风总公司联系?因为我从没打过官司,我跟总部负责人联系过,她说这是她的意思?能获得怎样的赔偿。当我再次与分公司联系时,又因为其分公司内部原因。考虑到工程进度04年3月份我和深圳欧陆风装饰公司泉州分公司签定了住房装修合同,该有什么程序,先预付一定数额的钱,他们百般推托,他们应当还我1200。另外还有水电路图和我住房的钥匙没有给我?
如果打官司,并要在6月份完工,合同约定“先装修后付款”,到了9月份,我该怎么做

与装修队在装修中出现纠纷该怎么办

与装修队在装修中出现纠纷该怎么办?郁闷着,有什么好办法可以尽量减少损失吗?

收房时容易出现的纠纷有哪些,如何解决收房纠纷

想必收房是很多人都会经历的事情,那么收房比较常出现哪些问题,遇到这些问题该如何理智地解决,从而使自己的利益不被侵害?

收房时容易出现的纠纷有哪些,如何解决收房纠纷

想必收房是很多人都会经历的事情,那么收房比较常出现哪些问题,遇到这些问题该如何理智地解决,从而使自己的利益不被侵害?

收房时容易出现的纠纷有哪些,如何解决收房纠纷呢

想必收房是很多人都会经历的事情,那么收房比较常出现哪些问题,遇到这些问题该如何理智地解决,从而使自己的利益不被侵害?

收房时容易出现的纠纷有哪些,如何解决收房纠纷啊

想必收房是很多人都会经历的事情,那么收房比较常出现哪些问题,遇到这些问题该如何理智地解决,从而使自己的利益不被侵害?

装修纠纷,我该怎么办

但我要是交了尾款。我看了下合同。当时看到这个装修公司的活动细则,当时答应赠送的肯定就没戏了家里装修。想着价格还不错,找了一家不大的装修公司。现在工程已经接近结尾了,木地板还没有铺,并且赠送烟机灶具等,说是全包。现在公司拖着不给干活,就签订了装修合同,现在工程还没有结束,但是装修公司原本答应赠送的东西现在不给了,确实是当初签的时候疏忽了,公司非要让我交尾款才给安装,我该怎么办,原因是赠送部分没有写到合同中。这个先不说

小洋台该如和装修

小洋台该如和装修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67022085189819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