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赔偿问题,在线跪求,谢谢!谁能说一下?



				
				
熊猫家的小姐
5992 次浏览 2024-05-1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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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6条回答)

2024-05-10 回答

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根据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2024-05-10 回答

房屋的赔偿是多少并不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拆迁时拆迁方会按产权登记情况与房主办理拆迁补偿手续,也就是和他签协议,当然也有的要求你们协商,需要看具体政策,你要提前多了解

2024-05-10 回答

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根据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2024-05-10 回答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第二十六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第二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第二十九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第三十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二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第三十三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四章 罚则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五条 拆迁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六条 拆迁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第三十七条 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01年11月l日起施行。1991年3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2024-05-10 回答

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赔偿。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

2024-05-10 回答

买了就买了吧,没什么可怕,除非碰到拆迁问题!赔偿款的问题他们是跟集资建房者谈赔偿款,不针对你们个人!这就弊端。然后小产权建房者,在跟你们协商赔偿问题,只在拆迁或者政府征地的过程才会体现出来小产权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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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关于长宁区房子拆迁的问题!

我叔叔爸爸.我妈和我爸已离婚,还有我和我妈。现在我想知道 1。户口本上一共是6个人,到时候分配是否就不会给我分房子?2?3.在拆迁分配前我结婚和我未婚的分配是否一样.如果我在拆迁分配前结婚,并和老公买了产权房,我爷爷奶奶,当时我未成年判给我妈的,所以我和她的户口一直还是在我奶奶家里,我是跟我妈的会影响到以后房子拆迁我的分配吗,我妈一直没有房子只是在外面租的,在长宁区镇宁路这父母在2000的时候离婚的
问题补充:那我怎么样才可以利益最大化呢?是先结婚不要买房子?还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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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跟他们要多少赔偿呢?麻烦律师跟我帮我看看,公司营业执照能获得赔偿吗,拆迁公司说只能算一个个体执照,公司现在还是营业状态,有这个说法吗,公司不算,这个房子上有一个个体工商执照跟一个公司营业执照,马上面临拆迁,三层楼本人有个私房,目前拆迁公司把个体执照按照每个平方加2600
问题补充:还有个体执照只算我一楼,按公司能把2,3楼算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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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房屋所在地要建高压电线塔要拆迁,可是我们没能和拆迁办达成补偿协议,我想问下,拆迁办能不能强行拆除?
我们应该怎么做

做水电安装,最难或者较难的问题在哪里

给排水的安装都做过了,防雷,设备安装,但不精,接管子做水电到现在,预埋,穿电缆,接触器远程控制,想问这些一般困难的在什么地方,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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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拆迁,A与B为对门,十年前,整修维护费用均为A所出资,B在后期(A不知情)办理房产证(房产证内容未知,B工作单位为街道办事处拆迁人员),B承诺拆迁时不占据胡同赔偿,B将大门从西面改向该胡同,此胡同十年前为单路胡同,A同意后并未收取任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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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看看这样的户型有哪些问题 该怎么设计主要看看这个户型的问题在哪!!谢谢大家

1.一梯两户 本户型为顶楼十一楼西户 
2.图中长度数据未标明的都以毫米(MM)计算
问题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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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红线位置我想做个隔断,此位置东西宽2.3米,请懂设计的朋友穿尝扁妒壮德憋泉铂沪帮我看下隔断做多款为宜!在线等,,谢谢
问题补充:请懂设计的朋友帮我看下隔断做多宽为宜,就是红线做多宽????????

房屋装修问题,在线求助。

请帮我看下是否合理,4。房屋大体需求就是像第二张图一样?或者把承重墙打掉一半,图中表明餐厅的那面墙,可不可以打通(黑色为承重墙).9米的客厅长度这样布置是否可行第一张图是开发商给的施工图。如果不能,会不会显得过于紧凑,第二张图是我自己设计的装修大体方案,我想问下?  如果有更好的方案建议请帮我解答一下,主要问题就是在于餐桌的位置,像我第二张图这样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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