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户口补偿的问题谁能说说看?



				
				
刘小淼淼淼
68175 次浏览 2024-05-2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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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5-23 回答

在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最受关注的是加入贫困拆迁户的相关条款:明确市区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为3.6万元;经济特困的被拆迁人被拆除房屋货币补偿低于3.6万元的,可以选择获得最低补偿标准3.6万元后自行解决住房,或由拆迁人购买成套使用面积符合国家规定的最小户型面积的房屋予以安置;市区被拆迁人只有一套住房且实际获得货币补偿低于7万元的,可向市房管部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与以往相比,贫困拆迁户有了更好的保障、更多的选择、更宽的出路。为切实让弱势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徐州市委、市政府还在生态环境良好的市区东南部确定了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项目,并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标准,确保经济适用房能到住房困难户手中。对于二手房的购买,徐州市在取消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的同时,将贷款比例上调10个百分点,贷款年限延长至30年。这些政策将帮助低收入家庭实现小房换大房、旧房换新房的梦想。

2024-05-23 回答

重要提示:一定要弄清楚拆迁人合法吗才能开谈!拆迁公司往往利用心理暗示来击败你的勇气.如:政府没有拆不掉的房子!
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更不可说没有多少钱我不搬家这类的话。
二、精心设计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这叫釜底抽薪!
三、诉讼期间无权裁决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四、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最高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五、法院受理后及时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即使被拆迁人理由十分充分。绝大多数法院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此时要在第一个案子判决前,及时设计第二个诉讼,咱们的目的就是要:拖时间!
六、要求中止第一个行政诉讼,继续采用合法的手段延长第一个行政诉讼案件的时间
1、被拆迁人可在第一个案件一审判决下达的前或后时间内(不可超过二审判决书下达的时间),针对阅卷时了解到的被告所提交的证据所存在的问题,又提起第二个行政诉讼。
2、法院受理了第二个案件后,原告应持第二个案件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第一个案件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请求法庭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6项的规定,中止第一案的诉讼,法院如不中止仍作出判决,将该判决申诉到北京最高法必被撤销!记住:第一个案件中止的时间越长对被拆迁户越有利。因为拆迁人等不及,就只能自己提高补偿标准。
七、暴力拆迁“强迫交易”的法律后果笔者曾代理过一件众多被拆迁户提起的第三个诉讼(打三个官司共用了约一年的时间),状告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不合法(此证书是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必要条件),开发商拖不起时间,在行政诉讼第一案的二审判决未下达之前,自己就强行拆除了几十户被拆迁人的商铺房,被拆迁户将报案材料和强拆的录像资料一齐交到******,强烈要求追究强拆者和幕后指挥者的“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的刑事责任、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而不是补偿),开发商无法只好答应赔商铺房和经营损失。
八、案件办理与诉讼费用当然如何办理以上案件,是否需要请内行人或律师代理,这要视被拆迁户的各方面综合情况而定,以上诉讼一人提起是一案,几十人或上百人由于诉讼请求都是共同的,也只算一案,一个案件法院只收诉讼费50元。但不服拆迁裁决的案件,一户是一案,不能并案审理。
九、遭强拆的事后补救
(一)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法院先予执行强拆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的方法是:
1、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
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通过信访途径进行投诉。
3、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最高法。先予执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执行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已败诉,在该案未结案之前,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案的提起,大大增强了被拆迁人推翻(即撤销)拆迁裁决书的力度,因为法院如果要认定拆迁裁决合法,必然要求拆迁裁决的基础条件――拆迁许可证也要合法,如果出现拆迁许可证被撤销的结果,拆迁裁决必然会被撤销;后记:这篇文章,想必会引起拆迁人、开发商甚至地方政府的痛恨,但是,基于目前我拆迁法规违宪问题迟迟不解决的现状,为了弱势群体的基本合法权益,笔者撰此文,试图为被拆迁百姓争得更多的谈判筹码,也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2024-05-23 回答

月亮湾、竦秀、润景,房子肯定是有,就看剩下的户型好不好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专门成立交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建设维修组、信访维稳组、物业管理组和宣传报导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定《城镇安置房项目交房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并就房屋验收、交房流程、维修服务等重点问题做了具体安排部署,确保工作做细做实。二是创新验房工作,确保房屋品质。一般房子要等交房时才让户主验收,城投集团为切实提升拆迁户对安置房的满意度,在硖北里一期安置房正式交房前,特意邀请4位拆迁户代表进行提前验房,深入了解拆迁户对安置房的具体要求和关注点,并在正式交房前做进一步完善,确保拆迁户能够拿到放心满意的安置房。三是细化现场服务,确保顺利交房。8月12日起,选择在硖北里一期安置的112户拆迁户开始办理交房入住手续。为确保拆迁户顺利办理结算入住手续,城投集团做深做细各环节工作,特地邀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到交房现场,集中为拆迁安置户们现场办理供水、供电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居民。同时,考虑到结算现场距硖北里小区交房点较远,拆迁户中老年居民较多,集团还专门准备了车辆,为有需要的拆迁安置户免费提供接送服务,让拆迁户真正放心、舒心、安心。

2024-05-23 回答

必须满足四项条件:
1.必须要有淮安户口.
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淮安市最低标准的困难户.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淮安市最低收入标准.
4.拆迁户安置款过低且无房的拆迁户.

2024-05-23 回答

在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最受关注的是加入贫困拆迁户的相关条款:明确市区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为3.6万元;经济特困的被拆迁人被拆除房屋货币补偿低于3.6万元的,可以选择获得最低补偿标准3.6万元后自行解决住房,或由拆迁人购买成套使用面积符合国家规定的最小户型面积的房屋予以安置;市区被拆迁人只有一套住房且实际获得货币补偿低于7万元的,可向市房管部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与以往相比,贫困拆迁户有了更好的保障、更多的选择、更宽的出路。为切实让弱势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徐州市委、市政府还在生态环境良好的市区东南部确定了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项目,并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标准,确保经济适用房能到住房困难户手中。对于二手房的购买,徐州市在取消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的同时,将贷款比例上调10个百分点,贷款年限延长至30年。这些政策将帮助低收入家庭实现小房换大房、旧房换新房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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