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起修房、但产权只属一方,分割房屋时要如何定协议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山中彩虹
70924 次浏览 2024-04-2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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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4-26 回答

  可以; 首先,纠正个问题,不是新婚姻法如何规定,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以下简称“解释”),根据该解释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 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 就是说一方名义办理,之后共同偿还房贷,离婚时,可以判给一方,另一方得到补偿。至于您想要登记在两人名下,在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存在共有关系。与其写上双方名义,不如另写一份协议,规定该房屋为两人共同购得。 希望可以帮到你!

2024-04-26 回答

  可以; 首先,纠正个问题,不是新婚姻法如何规定,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以下简称“解释”),根据该解释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 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 就是说一方名义办理,之后共同偿还房贷,离婚时,可以判给一方,另一方得到补偿。至于您想要登记在两人名下,在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存在共有关系。与其写上双方名义,不如另写一份协议,规定该房屋为两人共同购得。 希望可以帮到你!

2024-04-26 回答

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在解决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归谁的问题后,最重要的就是解决离婚房产的补偿问题了。在解决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对另一方的补偿问题时,就需要分情况来进行说明。   1、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此时,就涉及到房产增值或房产贬值的问题了。为了避免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可以选择申请回购。对回购取得产权的房产按照市场几个进行分割即可。此时,还有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夫妻可以竞价拍卖该经济适用房,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购买的经济适应房已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   同样的,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以后,取得该房完全产权。再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评估该房的价值,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此经济适用房。取得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   需要强调的是,经济适用房离婚时的分配和购房资格没有任何关系,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分割只需要按照法院判决或双方协商确定即可。

2024-04-26 回答

新婚姻法规定: 很多夫妻在婚姻期间购买房子时,有时出于表达对另一方的爱,有时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有时粗心大意,在产权人出只填写夫妻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呢? 夫妻在婚内购买的房产,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尽管房产证署名是妻子的名字,但这并没有影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房产有三种方法,首先,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产,两人可竞价,出价高者得房产,同时付给对方一半;如果双方都不要,可将房产拍卖,双方各得一半;如果一方要,另一方不要,房产的一方应支付房产的一半给另一方。 由此可以看出,不管产权证上有没有对方的名字,房产都是属于共同所有,产权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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