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证》的房子不能买卖,但能否办理遗赠公证?



				
				
韩建忠001
51552 次浏览 2024-05-0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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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04 回答

宅基地房不允许非同村村民之间买卖,购买后有巨大风险,建议不要购买。宅基房,也称“小产权房”,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使用集体、农户或个人所有的宅基地建成的住宅。宅基房的用地大致有三类: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集体农用地。宅基地房的价格一般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宅基地房不能向非本村集体成员转让或出售。

2024-05-04 回答

宅基地房不允许非同村村民之间买卖,购买后有巨大风险,建议不要购买。宅基房,也称“小产权房”,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使用集体、农户或个人所有的宅基地建成的住宅。宅基房的用地大致有三类: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集体农用地。宅基地房的价格一般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宅基地房不能向非本村集体成员转让或出售。

2024-05-04 回答

宅基地是否可以买卖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像您的这块宅基地应属于集体所有的。国家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个人需要宅基地建造房屋,必须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城市居民建造房屋需要的宅基地,可以向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城镇非农业居民建造房屋,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居民需要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地和其他土地上建造房屋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用耕地建造房屋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方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取得以后,使用权人有长期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工棚和厕所等建筑物和构筑物,也可以在房屋前后的宅基地种植树木。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所有权归宅基地所有人所有。使用权人在出售私有房屋时,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移给新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改变宅基地的用途,不得出租、买卖和变相买卖宅基地,不得借口修建改造房屋,随意扩大宅基地的使用面积。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而且公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也是基于宅基地上房屋的存在为前提的,所以宅基地与房屋不同,不能买卖。再则对于农村的集体土地,根据国家规定是不允许买卖的。所以你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的,但是房子是可以出售。

2024-05-04 回答

农民不能自由买卖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可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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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和房屋宅基地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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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宅基地房屋

.........我现在要搞继承...可是我母亲在1998年把房子的名字转回她自己...但我手上的那份却是我母亲的名字..这房子是用我的名字申请建的..这房子是在我父过世后才建的.可是在国土所那份底证还是我的名字.母在2000年也过世了......留下宅基地房屋一栋,父在1993年过世了我今年18岁

请问宅基地房屋继承

所以宅基地证还是我爸的名字,按规定可以有两套宅基地住房,后来我结婚后分户了?我弟弟要继承此房的一半我不愿意该如何办,此房办理门牌号时就用我的名字登记的,因为我已不是农业户口,后来我们兄弟俩户口都农转非了,此房的使用权归我还是归我弟弟(弟弟还有老房子)我家兄弟俩个,父亲在我们10岁时就申请了这块地,房子是2000年才造的当时是我拿了大部份的钱(无出资证明)给父母造的,不能转为我的.我想请问我父亲要是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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