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懂得哈尔滨公租房如何申请这个谁了解?



				
				
肌肉小排
62157 次浏览 2024-05-1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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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回答

你好,申请廉租房必备条件是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收入家庭(民政局人定审批的)条件较严格,你可以去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咨询经济适用住房或即将实施的公租房。
《办法》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第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申请人应由申请家庭的户主来担任。如果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可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来担任申请人。

2024-05-13 回答

你好,申请廉租房必备条件是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收入家庭(民政局人定审批的)条件较严格,你可以去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咨询经济适用住房或即将实施的公租房。
《办法》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第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申请人应由申请家庭的户主来担任。如果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可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来担任申请人。

2024-05-13 回答

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第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申请人应由申请家庭的户主来担任。如果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可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来担任申请人。根据《哈尔滨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政府令第184号)规定,2011年,哈尔滨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哈尔滨市城镇常住户口并同居一处;二、家庭收入符合哈市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即需持有低保证或低收入证;三、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

  具备上述条件的市民可持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等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办事处或镇政府初审、区廉租住房主管部门复审合格后,由哈市房产主管部门在年内统一进行1~2次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2024-05-13 回答

第十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八条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第十九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第二十条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二十一条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   申请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在主城区工作,由住房保障机构接受申请。申请主城区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向工作所在地的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第二十三条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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