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解福州怎么申请廉租房的吗哪位知道?



				
				
小皮球佳佳
90163 次浏览 2024-05-2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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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24 回答

(1)根据《福州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规定,2010年福州市城区廉租住房的申请受理工作定于6月7日开始,并实行常年受理。廉租住房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和居住;2.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3.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但是获得市委、***表彰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时可不受上述第一、第二点的户籍条件限制;经审核符合保障资格的马尾区、琅岐经济区申请人选择实物配租的,房源在马尾区或琅岐经济区范围内提供。   

(2)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可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后按规定申报;经济租赁房申请人到市房管局一层政务中心领取申请表,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受理部门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2024-05-24 回答

你好,在符合当地其他政策法规的情况下,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低保户、困难家庭、特困职工、特困残疾人,低收入家庭,无房户或家庭人均17平米(建筑面积)以下的,凭证向所在社区申请。经街道、房管、民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才能申请到廉租房

2024-05-24 回答

(1)根据《福州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规定,2010年福州市城区廉租住房的申请受理工作定于6月7日开始,并实行常年受理。廉租住房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和居住;2.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3.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但是获得市委、***表彰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时可不受上述第一、第二点的户籍条件限制;经审核符合保障资格的马尾区、琅岐经济区申请人选择实物配租的,房源在马尾区或琅岐经济区范围内提供。   

(2)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可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后按规定申报;经济租赁房申请人到市房管局一层政务中心领取申请表,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受理部门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2024-05-24 回答

1、申请廉租住房应由户主或户主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      
2、申请廉租住房须经过十个程序。即:申请、受理、初审、公示、复核、选房、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签约、入住。   ??      
3、申请时须须携带以下要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   不过一般的比较简单,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房东即可...
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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