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徐州的,请问徐州申请经济适用房有什么条件?



				
				
紫色的花瓶
82020 次浏览 2024-04-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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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回答

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且均取得本市户口满5年以上; 2、单方、单身(含丧偶、离异者)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城镇户口满10年以上; 3、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为无房户或者住房困难户,即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米; 4、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金额的250%以下; 5、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并在申请日之前两年内没有出售房产。

2024-04-27 回答

徐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且均取得本市户口满5年以上; 2、单方、单身(含丧偶、离异者)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城镇户口满10年以上; 3、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为无房户或者住房困难户,即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米; 4、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金额的250%以下; 5、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并在申请日之前两年内没有出售房产。

2024-04-27 回答

2014年徐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经济适用房申请者本人或家庭具有徐州市区常住户口达5年以上;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 600元(含600元);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米以下;经济适用房家庭成员及所在单位均没有能力解决住房问题,另外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除了2014年徐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外,很多网友也非常想要了解徐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下徐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对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不成立的,盖章后送往所属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后交由民政部再次审核,民政部门对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材料核实后,送至区住房保障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再交由市住房保障机构进行终审,终审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不成立的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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