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非人勿扰的2016
31738 次浏览 2024-05-2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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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5-29 回答

购买二手房申请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两种方式:
1、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
其办理流程:到“中心”咨询、登记   →   提交申请资料   →“中心”受理、审批   →   买卖双方交易过户   →   与银行签订合同   →   办理抵押登记   →   贷款资金发放   →   借款人按月还款   →结清贷款→注销抵押。
第一步   “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   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第三步   “中心”   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第四步   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五步   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资金中心,由市资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第六步   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七步   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第八步   按月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第九步   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十步   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2024-05-29 回答

(一)抵押物及其登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及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文山州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   ???   ??
(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房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并对抵押物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前,不得擅自处理或重复抵押,如遇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拆迁,借款人及时通知中心,并变更抵押物,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借款人承担全部责任。?   ???   ??
(三)文山州境内异地房产抵押贷款,由其抵押物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到借款人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所在地办理该笔贷款。?   ???   ??
(四)乡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设置的抵押物必须是坐落于本乡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并取得有效的房地产权利证书。?   ???   ??
(五)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

2024-05-29 回答

利率项目,年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2.7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3.25,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

2024-05-29 回答

购买二手房申请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两种方式:
1、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
其办理流程:到“中心”咨询、登记   →   提交申请资料   →“中心”受理、审批   →   买卖双方交易过户   →   与银行签订合同   →   办理抵押登记   →   贷款资金发放   →   借款人按月还款   →结清贷款→注销抵押。
第一步   “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   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第三步   “中心”   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第四步   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五步   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资金中心,由市资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第六步   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七步   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第八步   按月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第九步   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十步   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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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回答

一、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二、受理范围及申报材料   
(一)   受理范围   
1、借款人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2、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二)申报材料   
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需盖有房管局备案章)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办理是以现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评估价的70%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6)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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