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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瓷砖遇“李鬼” 消费者维权终获赔偿

查看: 7121| 评论: 430 |2024-04-27

瓷砖 维权 赔偿 消费者 李鬼
摘要:东宁县消费者罗女士在东宁县龙宇陶瓷城购买了60箱佛山产的品牌瓷砖,买回后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她怀疑这些瓷砖为假冒伪劣商品。经过东宁县消协的调查和调解,罗女士不仅成功退货,而且还获得了赔偿。

东宁县消费者罗女士在东宁县龙宇陶瓷城购买了60箱佛山产的品牌瓷砖,买回后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她怀疑这些瓷砖为假冒伪劣商品。经过东宁县消协的调查和调解,罗女士不仅成功退货,而且还获得了赔偿。

买瓷砖遇“李鬼” 消费者维权终获赔偿

东宁县消费者罗女士在东宁县龙宇陶瓷城购买了60箱佛山产的品牌瓷砖,买回后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她怀疑这些瓷砖为假冒伪劣商品。经过东宁县消协的调查和调解,罗女士不仅成功退货,而且还获得了赔偿。

今年,东宁县北龙小区的罗女士在东宁县龙宇陶瓷城购买了60箱佛山欧佳美陶瓷有限公司生产的欧碧佳陶瓷瓷砖,买回后她发现所有瓷砖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她怀疑这些瓷砖为假冒伪劣商品,可商家不承认,也不同意退货。于是她向东宁县消协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仔细查看了商品的外包装,发现上面既有厂名、厂址,又有产品合格证。消协工作人员又上网查找了这家企业和企业的经营地址 图,可没有查到,这让工作人员增加了疑点。当让商家提供厂家的营业执照和质检报告单时,工作人员发现商家提供的复印件上厂名、厂址有明显的粘贴痕迹。在消 协工作人员的再三追问下,商家不得不承认卖给消费者的佛山欧佳美陶瓷有限公司生产的欧碧佳陶瓷砖,其实是沈阳新东方陶瓷有限公司业务员推销的假冒伪劣产 品。商家一共进了100件,每件27元一箱进的,以每件32元销售给消费者,一共卖给消费者60件,价值1920元,从中获利300元,剩下的40件全部 送给了亲戚。

东宁县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商家的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营者采取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和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以虚 假名称从事经营活动的不正当手段欺骗消费者,消费者提出双倍返还的要求是合理的。在消协的调解下,商家向消费者表示了歉意,并愿意在给消费者退货的前提下 进行赔偿,最终赔付罗女士4000元,并表示今后再不进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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