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户口,在外省有一套房屋,想做公证,公证地点有什么限制?



                    
                    
Nicole20041414
12364 次浏览 2024-05-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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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1条回答)

2024-05-27 回答

声明、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声明。
就是说如果不是涉及房屋的委托。涉及房屋的委托、遗嘱的公证、遗嘱的公证都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声明,可以向住所地,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赠与;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遗嘱的公证可以在住所地、赠与:自然人、赠与。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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