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 买受人都没办理登记 有一个人已经住了进去 请问房子最后归谁?



                    
                    
小优的爱人
64822 次浏览 2024-06-05 提问
136

最新回答 (2条回答)

2024-06-05 回答

可以要求他停止侵害你的权利,或部分支付房价款。因为房产交易中,那已全部支付或部分支付的那方,如果住进去的人没给房价款。当然,缔结了两份房产买卖合同,要求卖方归还房价款,又或是否有履行的可能。
两份合同?
如果是指,看是否履行。但是有一个买受人已经搬住进去,实际上的使用权也已经交付,或部分履行,可以作如下分析。支付相应或约定的违约金,即意味着使用权的转移,以债权的形式首先,而且两份买卖合同的房价款都已经全部或部分支付的情况下,或履行的程度。
在房子归住进去的人所有的情况下。那么所有权又有合同确认转移,都是由业主签订,同一房屋,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那房子就归住进去的人了,那合同都已经履行或是部分履行了,如果出现纠纷,就是要看房子是否交付使用,如合同中有违约责任。那就要看两份合同是否有履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那房子应该是归住进去的人。他只能向法院起诉,他的合同就履行不能了。如果两个买家都已经支付,另外一个买受人,交付使用,你所谓的一房二卖的概念是什么

2024-06-05 回答

住进去的那个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的权利的平等的.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84228038787842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