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十年前跟一个熟人买了一套房子,只做了公证,有公证书,房产证没有过户,但卖家把房产证给了我?



                    
                    
Q471468543
6616 次浏览 2024-05-2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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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24 回答

可以不动产自登记时设立,所以无须担心,意思是说过户才算你的。有公证就是最好的合同保证。但根据合同法,双方签字就算合同成立。如果对方要房子,根据现在的价值加上装修费

追问首先感谢您的回答,我就怕打官司的话法院只判他赔偿当时的交易金额和违约金,我就亏大了,十几年前的钱和现在差别很大。回答他那是无理要求,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判的。再说违约金是一种履行合同义务,是保证双方权利不受侵害的一种责任方式。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反诉他不按合同,不按义务配合你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但是不是需要起诉他属于诈骗,要三思,因为如果是诈骗,那签署的合同就可以撤销,变更,这样的话你房子可能不是你的了。仅是我的片面之言,以做参考。追问感谢您
2024-05-24 回答

上法院要的是证据,你的这些证据能证明房子归你所有,可以上法院上诉卖家 。

追问谢谢您
2024-05-24 回答

可以,起诉卖家强制办理房产证手续

追问现在卖家就说要拿回房子,十几年了公证书有效力吗?回答有效,你先到法院起诉谁先谁损失少
2024-05-24 回答

建议请律师帮你

追问我知道要请律师,但现在我也要做好调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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