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手续有哪些?



				
				
矮油没游
84190 次浏览 2024-04-2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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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01 08:29:25 回答

是这样的
 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大修住房,目前其主要产品是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个人住房贷款,即通常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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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合法的身份;
       (2)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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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书;
       (2)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3)合法的购买(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4)借款人用于购买(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5)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6)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银行的存款单据、凭证式国债单据等借款人拟提供给贷款行质押的有价证券;
       (8)经办行认可的有权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9)如果借款人的配偶与其共同申请借款,借款申请书上还要填写清楚配偶的有关情况,并出示结婚证和户口簿等;
       (10)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11)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024-05-01 08:29:25 回答

个人住房贷款手续:1.个人住房贷款操作流程;提供咨询  —>受理申请  —>贷前调查  —>贷款审批  —>贷款发放  —>贷款回收  —>贷款管理;2.流程中各环节简要说明: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  、贷前调查(1)提供咨询  经办人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已开办的个人信房贷款种类,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2)受理申请  借款人在向建设银行咨询后,根据要求填写《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抵押人夫妻关系证明(单身需提供有效证明,借款人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3)贷前调查  经办人受理借款申请后,对借款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要求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调查。通过贷前调查,认为符合贷款条件,准备报批。2、贷款审批:(1)经办行审批权限内  经办行信贷人员——信贷部门负责人——经办行负责人(2)经办行审批权限以外经办行审批同意——报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经办人员经调查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写明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并将贷款审批表及审批材料交信贷部门负责人,信贷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并交支行分管行长在审批表上鉴署审批意见。超过支行审批权限的,经支行签署审批意见后交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3.贷款发放:签订合同——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合同生效后填各类凭证——借款人开立存款帐户—办理贷款划付手续。(1)签订合同  贷款审批后,经办人员按不同的借款用途和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分别填与合同、借款人当事人(借款人、抵(质)押人、保证人)与建设银行有权签字人签订有关合同。(2)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开立借款人存款帐户等有关手续,签订抵(质)押合同及收妥抵(质)押物后,信贷部门应按抵  (质)押物逐项登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根据抵(质)押价值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质)押物收妥通知书”加盖经办人  名章、业务部门公章及借款人或抵(质)押人名章后,连同抵(质)押权证、质物及权证交保管部门和会计部门。(3)合同生效后填制各类会计凭证。(4)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会计部门收到信贷部门的发放款通知并审核无误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贷款划付手续、划款采用直按款或专项划款中的一种方式划款;4.贷款回收:(1)委托扣款方式:借款人应与贷款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2)柜台还款方式:借款人将现金或信用卡、储蓄卡交柜台经办人办理。5.贷后管理:(1)日常管理:对所发入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跟踪管理、查询分析、具体包括贷款台帐、贷款日常通知、逾期催收、贷后检查、查询统计、抵(质)押物日常保管,直至贷款结清。(2)清户撤押:当借款人按期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后,信贷部门应销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押物、质押物转出通知书”通知会计部门和抵(质)押物保管部门。会计部门、保管部门、保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据此办理清户撤押手续。(3)档案管理:信贷经办人员办妥每笔贷款后,定期将收集齐全的有关资料整理后,将合同正本交档案专管员,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合同副本留信贷部门专人保管以备日常管理。贷款本息结清后信贷部门应通知档案专管员将档案正式归档。

2024-05-01 08:29:25 回答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手续如下:
1.申请程序。在这个阶段,申请人应当自行或委托律师向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2)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4)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资料,以向银行说明自己想要贷款的意思并证明自己具有还本付息的能力。    
2.  审查批准阶段。这时候,银行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具有偿还能力后,决定向申请人发放贷款,并向申请人发送同意贷款批准通知书。    
3.  签约阶段。申请人获得批准通知书后,应当和银行签订正式的贷款合同,如果贷款涉及担保,例如抵押或保证,还应当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4.  放款阶段。在此过程中,贷款合同正式生效后,银行应当代借款人向住房出售单位支付房款;如果,贷款涉及不动产抵押,则贷款合同于办理完毕不动产抵押登记后方才正式生效,银行才会发放贷款。    
5.  还款阶段。银行放款后,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按期偿还本息,否则银行会按照双方在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规定追究借款人的责任。

2024-05-01 08:29:25 回答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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