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建房税收是怎么交的?



				
				
大萌的饰界
46063 次浏览 2024-05-15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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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5条回答)

2024-05-17 12:57:35 回答

从税法规定来看,单位自建房销售给内、外部人员的行为,与房地产开发商开发、销售行为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同属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应税行为,应依法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等。集资建房是房改初期为解决各单位住房紧张问题的一项临时性措施,现在住宅业已全面走向市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住房制度改革已经结束,也就不存在集资建房的税收优惠。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呼和浩特市铁路局向职工销售住房征免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第334号)也规定,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2024-05-17 12:57:35 回答

所谓“集资建房”,是建房单位向集资者筹集资金建设住房的一种形式,分“集资”和“建房”两个环节。“集资”是由集资者个人出资,单位集中管理,作为建房的资金来源;“建房”是由单位向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集资建房”,经审查批准后发给《集资建房许可证》,建房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计划、立项、土地使用、规划审批等手续,房屋建成后按事先约定进行分配。那么,企业从市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用于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单位在转让给职工的过程中是否应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应税种?职工个人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对此,本文做详细介绍。
   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规定,为了支持住房制度改革,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职工低价购房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应缴个税
   对于不符合房改政策规定的集资建房,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明确:
     (1)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2)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差价部分,是指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
     (3)对职工取得的上述应税所得,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先将全部所得数额除以12,按其商数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根据全部所得数额、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征税。
     集资建房要缴纳契税
     根据契税政策规定,集资建房也要缴纳契税。无论房子是什么时间建成的,职工集资时其纳税义务即已发生,其集资额就是计税依据,计税依据乘以税率就是计征税额。集资建房单位可以代办契税手续。
     但如果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财税[2000]130号)规定“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的规定,免征契税。”
     集资建房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的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普通住房的标准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商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是以成本价售给职工,未有增值额,并且建造的是符合当地标准的普通住宅所以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区别情况缴纳印花税
     单位集资建房如符合有关房改规定.单位将建好的房屋交付给职工是属于房改,不需要签订售房合同。只需要到房改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即可。因此单位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个人只需要按房权证缴纳5元的印花税。如果不符合房改有关规定,则属于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并且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因此单位和职工还要按照房权转让书据记载金额分别缴纳O.05%的印花税。
     企业建房如获利需缴企业所得税
     职工集资建房后,单位将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如获利则应并入当期损益缴纳企业所得税。单位是以建造成本出售或房改给职工,单位未取得应税所得,所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4-05-17 12:57:35 回答

建议您去当地房管局问下

2024-05-17 12:57:35 回答

单位自建房销售给内、外部人员的行为,与房地产开发商开发、销售行为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同属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应税行为,应依法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等。集资建房是房改初期为解决各单位住房紧张问题的一项临时性措施,现在住宅业已全面走向市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住房制度改革已经结束,也就不存在集资建房的税收优惠。

2024-05-17 12:57:35 回答

从税法规定来看,单位自建房销售给内、外部人员的行为,与房地产开发商开发、销售行为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同属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应税行为,应依法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等。集资建房是房改初期为解决各单位住房紧张问题的一项临时性措施,现在住宅业已全面走向市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住房制度改革已经结束,也就不存在集资建房的税收优惠。《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单位和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单位集资建房销售给职工,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暂免征收营业税。1、集资者为未参加房改的职工;2、建房用地的使用权为集资者所在单位所有或以集资者名义购买;3、发生的建房费由集资者全额负担,所集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建房支出;4、持有房管部门或房改办集资建房的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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