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也就是说,取得应税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而不能以土地未使用或未盈利作为不申报的理由。
扩展回答
建过房子的土地还算土地确权的范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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