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征收房产税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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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71 次浏览 2024-05-2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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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30 03:10:03 回答

深圳征收房产税的标准: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
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文件中所说的房产余值,在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有规定,是指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
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扣除比例各地略有不同

2024-05-30 03:10:03 回答

你好
深圳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          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          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            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希望可以帮到你。

2024-05-30 03:10:03 回答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2024-05-30 03:10:03 回答

首先,你应该明确一点房产交易是没有更名税这一名词的;
其次,房产更名有几种情况:
1、房产交易更名;这种情况下涉及的税收有:
     1.营业税(由卖方缴纳):税率5%,,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计算,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计算。
       优惠、免税条件: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2.  个人所得税(由卖方缴纳):税率为两次交易差额的20%。
       优惠、免税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3.  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
  4.  契税  (买方缴纳)  :基准税率3%  优惠税率1.5%  和1%。
       优惠、免税条件: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注:首次购买和普通住宅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优惠,契税的优惠是以个人计算的,只要是首次缴契税都可以享受优惠。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2、夫妻共有房产之间更名;这种情况目前是免税的。
3、父子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与更名;主要由受赠人缴纳契税及印花税。
4、无血缘关系之间无偿赠与更名;是同房产买卖行为,参照第一种情况,但是赠与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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