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廉租房申请条件都有哪些?



				
				
尘世任我行
17230 次浏览 2024-05-1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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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4 04:21:50 回答

《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东府[2012]12号)
  三、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且户籍不在本市的,若与申请人共同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二)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2倍以下(含2倍);
  (三)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10倍以下(含10倍);
  (四)无自有住房,或者现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五)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提出申请。
  说明: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家庭的认定:1、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构成一个家庭;2、已婚子女与直系亲属独立分户,构成一个家庭;3、与申请人同住且存在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经有关村(居)委会证明,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4、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年满30周岁的未婚人员可视为一个家庭。
  (二)从2013年1月1日起,最低生活保障线为510元。
  四、所需材料
  (一)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和户籍地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或村(居)委会、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四)家庭资产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五)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
  (六)申请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居住和生活的,应提供与申请人共同居住和生活的相关证明;
  (七)中重度残疾人(一、二、三级)家庭需提交有关证明;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属低保家庭的,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免交本条第3、第4项规定的资料。

2024-05-14 04:21:50 回答

东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
  3.家庭人均资产少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的10倍(今年家庭人均资产少于4800元);
  4.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未享受过以下优惠政策:购买过农民公寓;在解决农村住房难中享受过集中建房和泥砖房改造政策。
东莞市经适房申请程序:
  申请→初审和公示→复核、批准和公示→公开摇号→轮候与配售→选房

2024-05-14 04:21:50 回答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
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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