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都有哪些谁知道?



				
				
碎碎便便
3310 次浏览 2024-05-1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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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07:24:56 回答

四类人员可申请合肥公租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具有合肥本地城区户口,且在合肥城区实际居住同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合肥市保障条件;
  新就业人员须具有合肥市市区户籍(或暂住证);
  外来务工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持有就业地暂住证(居住证),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市、县  (市)、区(开发区)引进的特殊人才在合肥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合肥公租房可优先安排。

2024-05-14 07:24:56 回答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  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  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  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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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限  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  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  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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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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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  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2024-05-14 07:24:56 回答

2015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重点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合肥市目前尚未建成面向社会的公共租赁房,而在开发区、工业园区,为保障就业职工住房问题,政府和企业已建立相当规模的保障房项目并投入使用。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由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结合辖区情况制定,一般只面向本区职工,不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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