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廉租房该如何申请?



				
				
陌唯言Y
28012 次浏览 2024-04-26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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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4-28 02:23:53 回答

申请廉租住房的城镇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同一地址佛山市居民户口。
2.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本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下。
3.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①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
②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
4.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住房。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3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
希望可以帮助你

2024-04-28 02:23:53 回答

三水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
(三)家庭现住房面积符合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
具备上述条件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和其他急需救助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优先安排配房租赁。
廉租房申请材料
(一)住房保障申请书;
(二)家庭户口簿;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
(四)家庭住房租约、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住房证明材料;
(五)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六)属于最低收入保障家庭的,须出具《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属于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须出具相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廉租房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街道办事处对初审合格的家庭情况在社区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区民政部门。最终由区房管部门核准申请人的廉租住房保障资格。

2024-04-28 02:23:53 回答

(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四)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含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含8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含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含88000元);        (五)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
以上价格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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