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经济适用房房源情况谁了解符合什么条件?



				
				
行者孙llllll
30985 次浏览 2024-05-05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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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07 20:17:58 回答

据了解,经济适用房申请递交资料之后,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一般情况下,如果以上顺利,从申请人开始填写审核表到公示期满管理部门在该表上盖章,大约10多天。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公示您可以点击本网“资讯中心”频道,点击“公示公告”查看最新更新的经济适用房公示,也可直接点击“经济适用房公示”进入查看。或者从“资讯中心”进入“政务”栏目,查取“经济适用房公示”,您可致电经济适用房办公室进行了解

2024-05-07 20:17:58 回答

开封经济适用房政策:开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限购1套开封经济适用住房:一)具有本市市区城市户口1年以上;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三)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女性23周岁、男性25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人员符合前款(一)、(四)项规定,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可以购买1套经济适用住房。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低收入标准和第(三)项规定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根据本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开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人与其家庭成员之间应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市区建成区的,可以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计算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应当将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私有住房合并计算。开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开封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报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住房保障工作部门复审,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的方式认定。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购买开封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领取《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如下材料逐级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民政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审、盖章。

2024-05-07 20:17:58 回答

开封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开封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七条购买共有产权房,个人出资额应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出资额相当。每年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通过对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与普通商品住房多个项目点的调查测算,确定平均值,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占普通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的比例,为个人拥有的产权比例,即相当于经济适用住房出资额的产权比例,也称为基本比例,并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向社会公布。目前市区共有产权房产权基本比例执行7:3,即个人占70%产权,政府占30%产权。开封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八条应积极创造条件,对不同收入层次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调整产权比例配售共有产权房,实现多层次保障,避免夹心层,实现不同层次保障的无缝对接。开封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九条对城市拆迁中符合配售共有产权房且拆迁补偿金额低于市物价局《开封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淮价服〔2007〕17号)规定的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的,个人最低出资份额为50%,若要增加出资份额的,以每5个百分点的倍数增加。对城市拆迁中配售共有产权房的,按市政府《开封市市区共有产权拆迁安置住房管理办法》(淮政发〔2016〕114号)规定办理。开封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十条共有产权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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