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保障房申请流程有哪些?



				
				
齐吃大乳
90330 次浏览 2024-05-2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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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31 23:04:51 回答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同意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购买住房的条件
(1)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2)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2024-05-31 23:04:51 回答

据了解:(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024-05-31 23:04:51 回答

西安(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六)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下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1、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低档的抚对象。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
  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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