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离婚后户口必须迁出吗?



				
				
dodolong64
76127 次浏览 2024-05-07 提问
85

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09 19:18:48 回答

离婚后夫妻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您可以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希望能够帮到你

2024-05-09 19:18:48 回答

离婚后不迁户口可以,但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双方应当平均分割。  所以即便是男方另婚,我想那位女士也不会愿意吧,另外对您的财产保护也是种威胁。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2024-05-09 19:18:48 回答

不是的,双方离婚与户籍登记没有任何关系,属于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但是由于双方已经离婚,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可以选择迁出或者分户。如果想办理分户或者户口迁出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办理: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以下是办理户口迁移的具体情况和应对方法:
  1、同一派出所的户口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不同派出所的户口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66016912460327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