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知下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



				
				
蛋蛋love祺祺
8526 次浏览 2024-05-1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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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6 09:52:09 回答

商品房交房条件
  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给业主时通常要符合以下条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已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权利瑕疵已消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具体来说,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质量时,还需要仔细查看一些材料,并且这些材料必须是原件,不能是复印件。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整栋楼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保修卡》、《住户手册》等。

2024-05-16 09:52:09 回答

二、商品房交付的条件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法》第61条也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不得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商品房交付必须是经验收合格的,直观的反映在应具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该备案表不仅反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还反映规划验收认可文件、消防验收认可文件、环保验收认可文件等许可文件内容。开发商能够取得该表,就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达到交付使用的标准,购房人可以安心接收入住。
法律法规如此规定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工程建设过程中竣工验收这最后一道环节,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给用户和其他人的生命与财产造成损害。

2024-05-16 09:52:09 回答

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想解除购房合同前必须先催告,在催告过后接下来3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购房者可以退房。所以说,一旦遇到延迟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子。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告交房通知函后3个月仍然不能按时交房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可要求退还购房款,同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有些开发商会在办理交房手续的过程中,要求购房者签署一份房屋交接单。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在签署这类文件时,务必看清楚房屋交接单上的各项内容。如果购房者只是为了拿到钥匙进行入室验房,这就并不代表自己接受房屋,同意交房。而这些需要在房屋交接单上标注清楚,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购房者认为房子尚且不够交房标准而拒绝收房,开发商却认为这是因为业主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房,并可能会要求购房者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各种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购房者们最好坚持广大业主一起收房,并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束中的交房标准来执行。无论如何,购房者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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