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有哪些?



				
				
开心3点0
15225 次浏览 2024-05-1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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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00:39:05 回答

第一步:贷款咨询  向贷款银行咨询,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单身出具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估价报告书》、卖方开户存折到贷款银行进行预审登记,领取《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申请  1、《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所购房屋估价报告书;  3、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4、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卖方开户存折;  6、买卖双方夫妻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第三步: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  
第四步: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第五步:办理抵押  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六步:贷款发放  由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贷款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方开具的存折帐户内。
 第七步:按月还款  贷款发放后次月,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每月多少日之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台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八步:注销抵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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