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集资建房利弊是什么?



				
				
kasumi0330
83787 次浏览 2024-05-21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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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3 16:27:38 回答

集资房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不过您需要取得单位同意。一般所需要的资料有:《职工集资建房按揭抵押申请表》和《合同》(单位盖章);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由  房改办出具)和审核后的职工参与集资建房花名册;个人与单位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单位集资建房的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单位集资建房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个人缴纳集资建房款的收据和个人身份证明。

2024-05-23 16:27:38 回答

1.集资建房一般是指建设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向特定的对象集资并供应住房的一种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均要经过严格审核.供应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户和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
2.符合购买条件,房屋产权清晰,均可以购买,风险较小.
3.在2004年以前,集资建房管理上较混乱,各地均出现了以集资建房名义的乱开发行为,2004年以后,集资建房已纳入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管理,审核严格,没有什么风险.
4.因集资建房大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并有一定的建设标准和优惠政策,集资建房单位只允许收取规定的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所以和  
商品房相比,没有土地使用权,购买和上市出售受一定限制,但价格较低.
5.目前,也出现了完全以个人名义进行的“集资建房”行为,和上述情况有本质差别,目前也无法可依,风险难断,没有成功的先例.

2024-05-23 16:27:38 回答

个人集资建房,主要的出发点就是由一定数量的个人共同集资,然后委托开发商进行定向开发或承建商直接承建项目,项目建成后,不通过市场公开销售的方式,出资个人可获得相应面积单位的住房资源的开发形式。这种个人集资建房的形式在国内还是比较新颖的一种开发形式,至于为何至今“革命尚未成功”,其中缘由涉及的方面实在很多,简而言之,就是目前的集资者多为平民百姓,出资额极为有限,尚无法和资金雄厚的大开发商在土地市场上针对同一地块进行同场较量,一决胜负,因此往往铩羽而归,无所斩获!此外,一旦取得土地之后,需委托具有开发资质的开发商或具有施工资格的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建设,这个过程也是困难重重,集资者必须要在这个环节让渡给开发商和承建商一定的利润,而利润高低将决定着个人集资者最终是否能看到一块平地“生根发芽”。而这部分让渡出来的利润空间将直接决定着集资者最终获取房价的高低。
此外,目前国家还没有正式表态支持个人集资建房,因此就整个市场来看,个人集资建房仍表现为无政府支持之下的少数个体与市场相抗争的行为,其步履蹒跚可想而知。
目前,参与个人集资建房的集资人主要是一部分具有较稳定收入来源和一定量储蓄,认同目前市场房屋销售价格偏高的中低收入人群。这部分人对个人集资建房这种形式目前还只是持一种观望和试探介入的态度,因此可以说他们还处于游离的状态,对个人集资建房的形式感到新颖、可试行,但对结果不能确定,同时不会一次性投入很多,希望尽量不要带来无畏地个人损耗。
目前,出现的个人集资建房停留于满足集资者基本居住需求的层面,因此住宅多为中小面积的居住空间,而居住面积比例的确定往往是在国家住房政策引导之下,由集资建房的发起人等少数个体共同商议形成,然后公示于众,从而吸引那些对该类产品具有购买需求的潜在出资人。试想,如果在召开出资人大会的时候,共同探讨产品形态和户型面积,势必将会形成永无休止的争论,从而使个人集资建房中途流产。因此,发起人在考虑到多数人需求的层面上,形成决议在公示于集资者,只要多数集资者认同,少数不同意见者可选择出局。这是前期较为可行的方式,有助于整个过程提高效率。
当然,个体集资者不可能将过多的个体需求加入进去,比如你要在六、七十平方米的空间内享有双卫、飘窗、落地阳台、挑空空间等等。但是集资建房所提供的面积空间是很适合这部分集资者的需求的,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面积定制,但不可能精确到一平方米。
目前的问题是,这种定制性的集资建房并非只有那些普通老百姓才会有兴趣,老百姓参与其中主要是考虑到,个人集资建房可以以低于市场同位置同档次项目2000元/平方米以上的价格获得适宜的居住空间,何乐而不为呢?一旦以普通百姓为主体的集资建房行为(目前基本上都是普通中低收入老百姓自发的)取得成功,那么是不是有钱人、富人这部分群体也会随之效仿,并大张旗鼓地占有资源呢?
要知道,富人的需求是多层面的,而且非常夸张,比如几十个、甚至是十几个足够富有的人就可以成为(或委托)一个集资建房的实体,资金也会很快到位,并十分雄厚,而后定制大面积豪宅或具有投资价值的多套小户型(但仅为这部分少数人占有),同时也以比市场低廉的价格取得物业所有权,这也是很有可能的。
如果有一天个人集资建房大行其道,可以设想,也许两栋紧靠的建筑物会出现截然不同的面貌(忽略贫富居住不相宜的情况),一栋是居住密度极高的普通住宅楼,产权所有人是由几百个普通人构成,一栋是常日里人迹罕见的高档豪宅,产权仅归属于几个人所有,如果这种情况在今后频繁出现,搞不好很多大楼都被少数人控制在手里,未来的社会矛盾也是会非常激化、突出的。
最后想说,在高密度居住的城市空间内,个人定制化的集资建房行为必然会带来一系列问题,比如市场原有的价格序列被无形地扰乱、市场机制无法完全良性的形成、20%的富人依然会占有80%的集资房源、住房配比不公平的矛盾问题只会更加激化、城市人口的高低密度分布不均所带来的社会矛盾等等。这种定制化为少数集资人带来了获取独享空间的特权,而这部分少数人也必然会由普通百姓转变为具有话语权和实力背景的富人。因此,个人集资建房为少数人定制住房带来了可能性,利弊大小日后可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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