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国有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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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50 次浏览 2024-05-1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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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13:32:23 回答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烟台市国土资源局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照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二条  甲方以现状出租给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区  路(街,巷)  号,宗地编号____,土地面积(包括分摊面积)为____  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第三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用途为  用地(其中  平方米自行改为  用地).  
第四条  本宗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年.  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第五条  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  用地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  用地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  租金交付日期及方式:  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0  月  日前缴纳  元;  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0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乙方以支票或现金缴纳租金.  
第六条  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当年租金等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款项的3‰缴纳滞纳金,逾期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甲方向乙方追缴实际使用日期租金并加半年租金额作为经济赔偿.  
第七条  本合同所列的年租金标准按照政府批准的租金标准执行.如租金标准调整,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合同,并按政府公布的新的租金标准征收.  
第八条  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付清当年的租金后,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九条  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改变该宗地使用用途,确需改变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第十条  乙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除经甲方依法批准外,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非法所得,所付租金不退.  
第十一条  乙方承租本宗地后,闲置一年以上的,应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闲置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的,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用期限相应推延.因延期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从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租金中扣除.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前60天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租用年限,租金和其他条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租期届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应在租期满前10日内到甲方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如因政府法令及城市规划等特殊原因,需要在其红线内通过各类管线工程,乙方不得阻拦,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方合理赔偿.  本合同存续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建设和军事建设等特殊情况,方可以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该出租土地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更改或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土地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交付.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在30天前通知乙方.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15日内向另一方通报不可抗力
的情况,并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政府批准(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  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存档一份,副本
若干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确立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2024-05-21 13:32:23 回答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  乙方
一:土地租用范围及坐落:  总面积  平方米,不包括道路等公用面积,位置与四至范围附图:
二:土地租用期限:自  至  ,共五十年,按公历计算.
三: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  元人民币,总计  元人民币,此为五十年全部租金,一次交清,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其他条款: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协助乙方在企业登记注册和建设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2:甲方确保出租地块工业用电及道路设施于前建设完整,其中水泥路通至厂大门口,高压线拉至厂区范围米之内.逾期乙方有权决定退租,有权要求返还除本金外并计银行利息.
3:合同期内,所租用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实际因素协商确定.
4: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合同中规定的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总租金的  %.
5:租赁期内,甲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6:按企业投产后经济效益大小需要,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向上争取工业用地指标,土地证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创办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为政策,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条例.
2:乙方创办企业工商注册于甲方所在地行政机构,并享有政府规定外商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3:甲方配合乙方用水设施的建设,费用由乙方处理.
4:乙方在土地测量后,进场施工前全额付清土地租用款.
5:乙方在交付租用日起,  个月内建成投产.因甲方工业用电设施不到位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投产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抵押等行为,甲方不得干预。
7:租赁期满,甲方将土地继续向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要求结束合同,应当在结束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
8: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丧失租赁权力.
五:本合同盖章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024-05-21 13:32:23 回答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刘如彪
  乙方:王占付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乌镇一牧场的600亩左右个人承包土地转包给乙方,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设物。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5年,即从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1日止,承包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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