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怎样组建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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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15 次浏览 2024-05-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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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9 10:21:30 回答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四、业主公约的效力    
1、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2、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业主公约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5、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2024-05-29 10:21:30 回答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2024-05-29 10:21:30 回答

1)  拟定小区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2)  确认业主的身份及其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
3)  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5-9);
4)  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办法并认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5)  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6)  确定业主大会会议议程;
7)  推选产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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