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遗嘱可以做公证吗?



				
				
勿忘归途
5268 次浏览 2024-05-13 提问
141

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5 00:38:49 回答

1、首先,应当注意遗嘱中涉及的遗产是否为遗嘱设立人所有,即排除财产为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如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打个比方说,老夫妻中的老头立下遗嘱,将他们居住的房子留给小儿子,该遗嘱经公证。老头去世后,小儿子不能凭遗嘱当然继承该套房屋,因为其中的一半权利属于老太,老头实际无权处分属于老太的权利。
  2、遗嘱经公证后并不直接发生继承,只有当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发生继承。所以在被继承人死亡前,财产权利尚未发生转移,不存在法定继承人“要回部分财产”的情形。
  3、遗嘱是可以更改的,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更改的,以后一份遗嘱为准。但经公证过的遗嘱,其效力大于未公证过的。通俗的讲,若先立的遗嘱一旦经过公证了,无论后面对同样的财产设立了多少次遗嘱,只要未经公证,继承发生时都以经公证的遗嘱为准。当同时存在两份有效的经公证的遗嘱时,以后一份为准。还有,对房产设立遗嘱是一定要去公证的。
  4、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是两种继承方式。被继承人设立遗嘱是其自我意愿的表达,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设立遗嘱无需法定继承人签字。当然,实务中公证处本着以谨慎原则,会对遗嘱中所涉财产及其法定继承人的情况有所询问,如有无生活极度困难的法定继承人(没有遗嘱中的财产就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等;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户口簿等。但无论如何,怎么处理遗产都是一种权利,不需要法定继承人签字。

2024-05-15 00:38:49 回答

一、公产房如何进行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公产房问题比较复杂,在许多省市规定并不一致,应该根据所在城市。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
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
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二、遗嘱公证有什么意义?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符合法律要件的遗嘱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是在《继承法》规定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以及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等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且由于我国对房地产类不动产采取的登记确权政策,其它形式的遗嘱在产权转移时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后方可进行产权转移,相形之下,公证遗嘱则可以一步到位。

2024-05-15 00:38:49 回答

公产房一般都是承租权,承租人百年以后将来由产权单位来决定谁来续租,一般产权单位也会要求所有继承人都来发表意见,产权单位来和新的承租人(所有继承人协商出来一个人)来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这种房产不能立遗嘱,自然也不能公证,因为不是自己的财产。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82051038742065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