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哪位懂?



				
				
零摄氏度的空气
22703 次浏览 2024-05-04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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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06 19:30:19 回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2024-05-06 19:30:19 回答

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
一、业主大会制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并存,业主大会决策、业主委员会执行。
二、业主公约制度。业主公约是业主共同订立并遵守的行为准则,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三、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提倡业主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建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物业承接验收制度。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应与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有关资料。
五、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
六、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七、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2024-05-06 19:30:19 回答

您好,1、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通知所在区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邀请其派代表参加。2、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其运作规程由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规定。3、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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