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要什么材料?



				
				
童真记忆2008
30450 次浏览 2024-04-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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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4-29 19:33:03 回答

办理暂住证要的材料:1、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  3.  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024-04-29 19:33:03 回答

暂住证的办理分为两种,材料也有所不同。
  第一种是房屋的租赁,办理的时候需要租赁者和出租者身份证的复印件,再加上房产证的复印件,此外合同的复印件也是必不可少的东西,并且还物业公司开出的居住证明,附加租赁者一寸照片一张,就可以进行房屋租赁暂住证的办理了。
  第二种单位居住者的暂住证,需要的东西也是比第一种要少些,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单位开具的单位职工证明,要包含入职时间、联系电话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就行了,谢谢

2024-04-29 19:33:03 回答

暂住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
  3、《流动人员证》(计生证);
  4、出租屋纳税发票。
  首次办理须亲自到外来人员管理中心办理,照相、按指印留底。一个月后才可取证。(IC卡)
  暂住证办理流程:
  凡需申领《暂住证》的人员,要交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3张,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暂住地派出所或暂住人员管理小组申领《暂住证》。
  具体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凡暂住在出租屋的,要在入住24小时内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办理申报手续,由本人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申领《暂住证》。
  凡承租人员的亲友来访,需临时留宿者,由承租者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办公室申报。
  (二)凡暂住在居民家中的,还需凭亲友户口簿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申报。
  (三)凡在工矿、企事业单位内部工地工棚工作和住宿的外来民工、临时工,由用工单位统一将需要申领《暂住证》,人员名单列册登记送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审核,逐人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申领《暂住证》。
  受理时限:周一至周五          正常上班时间
  暂住证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文件,从2003年1月1日起征收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标准是每人10元/月,IC卡工本费是20元。
  注意事项及备注:
  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到同一市其他街(镇)暂住的,必须在新的暂住地申报暂住登记,原《暂住证》才继续有效。凡离开本市的,要将《暂住证》交回签发机关,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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