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样本水能发一份?



				
				
小布丁儿0126
43516 次浏览 2024-05-1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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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1 08:20:37 回答

房产公证样本;
委托人:吴____,男,一九____  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183______________。徐____,女,一九____  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183____________  。
受托人:毛____  ,男,一九____  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125____________  。刘____  ,男,一九____  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125____________________
吴____  、徐____  是夫妻。坐落在增城市新塘镇东江大道北____号____  栋____房[《广东省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________  号)]虽以吴沛洪的名义登记房地产权属人,但吴____
没有与其妻子徐____  约定上述房产的归属,故上述房产依法应为吴____与徐____  的夫妻共有财产。现吴____、徐____共同委托毛____、黄____(其中任一人均有权办理)为合法代理人,办理如下事项:
一、到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支行办理上述房产按揭贷款的提前还款手续,取回《房地产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发票、保单等有关文件。
二、到增城市国土房管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注销抵押备案登记手续及调档、查册等一切相关手续。
三、出售上述房产,到增城市国土房管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交易、过户手续(包括填写申请书、查册、查档、递件、退件、更正资料、取件等),签订(含网签)房地产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
四、收取上述房产的买卖价款。
五、到有关部门缴纳上述房产转让的有关税费。
六、到有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过户手续,签署相关文件。
七、到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上述房产的新旧业主建档、维修基金转移等手续,签署有关文件。
八、如果上述房产在受托期间被法院等国家机关查封,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办理解除查封的相关手续。
九、到有关保险公司办理上述房产的保险退保及变更被保险人手续,并收取退保保费。
十、如果上述房产的买受人是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有关银行需要权属人签订同意用该房产办理二手楼按揭的文件时,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签订相关文件,但委托人不作为借款人、抵押人或保证人。____  上述任一代理人均可行使上述事项代理权、其依法办理上述事项及在规定范围内和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至办妥上述事项时止。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吴____(签名)  (按指印)
徐____(签名)
X年X月X日
房产委托公证书样本二:
委托人姓名:____  性别: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  性别: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我拥有位于____省  ____市____  区____  路____花园____栋____号____________  (深房地字第____  号)的房产,现委托: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为我的代理人,代理人可以以我的名义在代理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内,代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出租上述房产相关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税、收取租金、押金,代理人有权选择承租方并确定租赁价格。
二、管理上述房产,代为支付该房产有关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以及相关费用。
三、以上述房产为抵押办理贷款,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以及借款借据及其它相关文件,收取借款款项。
四、到国土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五、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贷款(即赎楼)手续,代办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等产权证明,有权递件、取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六、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八、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九、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
委托人(签字、按指印):
X年X月X日
房产委托公证书样本三: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
座落于____的房屋系本人与____名下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  。现因____________,特委托____  作为本人的代理人,代为办理与上述房产出售相关的一切手续,受托人具体代理权限及范围如下:
1、有权代为出售上述房产,签署售房合同及与购房相关的文件,有权办理相关合同备案登记、公证事宜。
2、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产在房产交易中心、土地管理部门的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3、协助买方办理银行贷款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有权在借款合同、资金托管及解冻等与贷款有关的文书上签字。
4、有权代为收取售房款。
5、办理上述房产内的水、电、闭路电视、煤气等相关设施过户有关的一切手续。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所做的一切行为,视同本人所为;因此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及支付的相关费用,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在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同时在本人书面通知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本委托失效之前一直有效
委托人(签字):
X年X月X日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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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08:20:37 回答

委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我们委托人系夫妻关系,位于XX市XX区XXXXXXXXXXXXXXXXXX号(权XXXXXXX)房屋属我们委托人共同所有。现因我们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到成都市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特全权委托XXX办理如下事项:
  一、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与买方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查档,并代收售房款、按揭款或租金。如果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此房,协助买方办理有关按揭的一切事宜。
  二、到XX市房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协助买方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转移登记及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事宜。
  三、缴纳维修基金,并办理维修基金的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
  四、办理上述房屋抵押担保借款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公证保险、注销抵押登记等)。
  五、如果此房拆迁,受托人有权办理拆迁的一切事宜(包括领取终结房款、拆迁安置等)。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供我们的个人资料,签署相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有转委托权。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2024-05-21 08:20:37 回答

房产公证书范本如下:
(______)___年第___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预出售方):______(全称),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号码: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乙方(预购买方):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或身份证件编号:______。
公证事项:商品房预售合同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
经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注①:如有代理人,应写明:代理人具有相应的代理权)。
甲方转让的房屋期权坐落于______,暂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相应占用的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系甲方经政府批准投资、开发的《______    》(注②;商品房的冠名)外销/内销商品房。甲方对该房屋期权持有(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全称)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该房屋期权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房地产登记部门全称)查无预售、抵押及其他权利受限制的登记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该房屋期权可依法转让(注③:该房屋期权在转让时设有抵押权或其他权利受限制的,证词应据实视情表述)。
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方以(币种)______(大写)______元整将上述房屋期权转让给乙方,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房屋交付日期及违约责任等条款具体、明确(注④:若房价款在订立合同时已付清应当据实表述)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______(甲方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与    ______(乙方姓名)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合同签订地点)签订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鉴属实。
(注⑤:若合同在本处、本公证员或其他公证员面前签订的,证词应视情表述;若合同经境外公证、认证的,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不予证明)。
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公证)之日起生效。
(注⑥:合同的生效证词应视情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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