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如何收取?



				
				
zhangalan26
39529 次浏览 2024-05-2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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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30 09:00:18 回答

北京首期资金的缴存标准:多层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为6层及以下)仍为100元/建筑平方米;高层住宅、非住宅(6层以上)为200元/建筑平方米;独立式住宅与非住宅(如别墅)调整为50元/建筑平方米,经适房、限价房也依照该标准执行

2024-05-30 09:00:18 回答

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为:多层楼房、别墅一般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层楼房及多层带电梯楼房一般按照购房款3%的比例收取。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的比例,筹集公共维修基金。

2024-05-30 09:00:18 回答

1999年购房的职工,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售房单位也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的标准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多层楼房、别墅一般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层楼房及多层带电梯楼房一般按照购房款3%的比例收取。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的比例,筹集公共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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