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可不可以个人缴公积金?



				
				
小剑2016
58270 次浏览 2024-05-21 提问
110

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3 21:27:54 回答

扬州可以个人缴公积金,但是要提供一些材料;
申请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另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自由职业者另需提供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证明等。
具体的办理流程是这样的:首先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登记)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使用协议》。个人缴存者持上述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办理代扣借记卡。个人缴存者按《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的约定,每月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即可。一般须在每月20日前将当月月缴额足额存入代扣借记卡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每月20日委托银行集中扣款(节假日顺延),并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2024-05-23 21:27:54 回答

可以,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因此,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交住房公积金。至于这笔经费的最终来源,应由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以协议形式明确。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2024-05-23 21:27:54 回答

确告诉你住房公积金个人是不好交的,因为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给个人缴纳的,必须有单位才行,社保个人是可以交的,以自由职业者参保就可以缴纳社保,但住房公积金是不不可以缴纳的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4961504936218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