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租房提取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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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39 次浏览 2024-05-1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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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1 17:04:01 回答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2024-05-21 17:04:01 回答

现在租房提取公积金手续变得简单了,只需要以下几个材料:
1、填写承诺书;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两张,其中一张备注姓名、身份证号、联名卡卡号;
办理流程挺简单的,如果你不会,可以问下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51社保网。

2024-05-21 17:04:01 回答

1、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职工;
2、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职工;
3、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
4、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到市场租赁住房的职工;
5、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赁自住住房的无房职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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