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直公积金贷款有哪些规定?



				
				
donkeybenben
77205 次浏览 2024-05-0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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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04 16:41:38 回答

(一)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五)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六)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希望帮到你

2024-05-04 16:41:38 回答

广西区直公积金贷款有哪些规定?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2024-05-04 16:41:38 回答

你好,贷款额度与你的工资水平,扣工资的比例,你个人的银行信誉等级,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最高限贷额度,你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一般不超过账户余额的15倍;都有直接关系;所以你给的资料太有限了,给你无法估计。
你可以用以下的办法去查询:
1、用114查询,你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在工作日打电话给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你的身份证号,他们会帮你查询出你的最大可贷款额度,和最大贷款年限;这个最简单方便了。
2、你可以直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问,拿着你的身份证去就行,马上就能知道精确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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