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怎么填写?



				
				
静水居士
18266 次浏览 2024-05-19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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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1 17:14:02 回答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填写说明:
  1、申请人填写《提取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中心经办网点,公积金管理中心做记账凭证。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在上表提取方式、部分提取或销户提取对应的□中打“√”。经办人须严格审核职工提取材料,正确录入提取原因。
  提取人无须在《提取申请表》写明购房信息,中心经办人根据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提取申请材料录入系统。
  2、《提取申请表》中的“提取金额”,是指本次可提取的金额。
  3、  “转入账户信息”栏是本次提取金额转入的账户信息。
  4、提取原因中的备注,是对“提取原因其他”的解释。

2024-05-21 17:14:02 回答

长春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怎么填写: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办法
  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提取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先持购房发票,房产证到单位申请(没房产证带购房合同),单位会给你写一份公积金申请单递交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只要你的单位按时缴纳都可以申请下来,没有按时缴纳的补足也没事;
  在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开个户,将帐号报上去,管理中心将公积金打入该账户,只能是100的整数倍。
  没有时间限制,有的地方一年提一次,有的地方可以按月抵房贷

2024-05-21 17:14:02 回答

长春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填写:申请表把自己应该填写的部分,或者让单位的人给你填写,填写完《申请表》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并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配偶及直系亲属单位审核盖章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家庭及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  职工确需由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职工应当提供委托证明以外,代办人员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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