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跳蚤的华丽转身
58294 次浏览 2024-05-13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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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15 06:26:45 回答

您好,韶关地区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具有韶关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第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第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第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第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第六,韶关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另外,在韶关申请贷款之前,可以先向韶关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在悉数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后,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2024-05-15 06:26:45 回答

韶关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365天,并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3、不是第三套房。

2024-05-15 06:26:45 回答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韶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第七条  贷款申请人在韶关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在韶关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时限,且缴存状态正常的职工;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韶关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韶关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四)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五)申请人购房的,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并支付符合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的,已提供相关的部门批文;
(六)符合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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