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的产权到期,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 如果是非居住房屋,就有可能不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你好不让住不太可能。到期后可能让业主按每平交纳一定的费用后还可使用。也有可能到那时政策就有变化了,只要是中国土地上的房子都是一种产权性质,不存在使用权、40年、70年等分类,这不是我说的哦,是人大代表的提案。
你好,40年产权的多为商业用地,产权到期后,再补交土地出让金,交完税接着住,如果国家对那块地有规划会酌情收回,给一定的补偿。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扩展回答
有谁知道40坪是多大吗,台湾的40坪等于我们这边多大面积,大概相差多大,换成平方公里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