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层建筑防火规范是什么有什么说法?



				
				
零碎的回忆123
25551 次浏览 2024-05-09 提问
117

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5-09 回答

小高层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在《建筑设计规范大全》里面都没有这个定义。一般情况下,根据楼盘的用途不同可分民用和商用,根据楼房的高度不同又分为低层、多层、小高层、高层和超高层。通常人们把按房1—3层称低层、4—6层为多层、7—11层为小高层、12层及以上为高层、总高度为100米以上为超高层。 谓小高层住宅,是指层数为8层-11层的住宅,平面布局类似于多层,有载人电梯但无消防电梯。这种住宅实际上是中高层住宅(取8层、9层)和高层住宅(取10层-11层)相加在一起的概念,之所以不把7层算在里面,是因为6+1的跃层住宅可以不设电梯;如果要把范围扩大到8层-18层,就相当于把二类高层住宅也加到里面,可以称为“小型高层住宅”。电梯和楼梯共同作为公共垂直交通工具,但可以不设消防电梯。因此,小高层虽是高层住宅,但层数较低,又具有多层住宅的某些特点,但防火要求并不如高层建筑防火要求那么高

2024-05-09 回答

小高层是一种不规范的叫法, 在建筑规范和专业术语中,只有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超高层之分,没有小高层的说法。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2 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3 建筑高度大于1OO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我们通常说的小高层指11层的板楼,属于高层的范畴,建筑消防适用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24-05-09 回答

小高层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在《建筑设计规范大全》里面都没有这个定义。一般情况下,根据楼盘的用途不同可分民用和商用,根据楼房的高度不同又分为低层、多层、小高层、高层和超高层。通常人们把按房1—3层称低层、4—6层为多层、7—11层为小高层、12层及以上为高层、总高度为100米以上为超高层。 谓小高层住宅,是指层数为8层-11层的住宅,平面布局类似于多层,有载人电梯但无消防电梯。这种住宅实际上是中高层住宅(取8层、9层)和高层住宅(取10层-11层)相加在一起的概念,之所以不把7层算在里面,是因为6+1的跃层住宅可以不设电梯;如果要把范围扩大到8层-18层,就相当于把二类高层住宅也加到里面,可以称为“小型高层住宅”。电梯和楼梯共同作为公共垂直交通工具,但可以不设消防电梯。因此,小高层虽是高层住宅,但层数较低,又具有多层住宅的某些特点,但防火要求并不如高层建筑防火要求那么高

2024-05-09 回答

建筑物各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直距离,屋顶层由该层楼面面层(完成面)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层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注:2 建筑层数的计算: 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 住宅顶部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可按一层计,其它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两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民用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无明确条文规定, 由于“高规” 规定居住建筑是按层数计算,公共建筑是按米数计算,所以对于住宅建筑层高的计算应按《住宅建筑规范条执行,即:9.1.6: “住宅建筑的防火与疏散要求应根据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 之注2所规定的 “余数不足1.5m时, 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1577796936035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