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wisteria爱发呆
85175 次浏览 2024-04-18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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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4-20 08:48:37 回答

上海调整后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适房)政策于2014年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新政策进一步放宽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将3人及以上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额从5000元调整为6000元,人均财产限额从15万元调整为18万元。
已有部分区县公布了申请受理时间。其中,虹口、青浦、徐汇、崇明表示今天起就可按新政策申请;杨浦、普陀、黄浦、闵行、静安、闸北、松江、奉贤从10月下旬起陆续接受申请;嘉定从11月3日起接受申请;宝山从11月中旬起接受申请;金山表示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尽量在年底前受理。
符合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条件的人群有以下类型:
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小于等于7.2万元,人均财产小于等于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小于等于8.64万元,人均财产小于等于21.6万元。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或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5.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其中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2024-04-20 08:48:37 回答

上海松江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
●申请人持以下3种证件(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
●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上海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2024-04-20 08:48:37 回答

松江这次第二批会有  ,但现在还没有开始,而房源也要等第二批申请开始才会公布。要等开始了才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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