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装修维修协议书范本?



				
				
多儿的妈咪
8172 次浏览 2024-04-22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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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9:19:46 回答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将宁乡经济开发区怡宁新村商住楼及水平安置房的维修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几点:
一、  维修工程内容及要求
1、  乙方接到甲方或小区物业公司的维修联系单后,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1天之内组织人员或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邀请甲方和物业公司共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用于结算。
2、对已入住的客户维修,要求维修完毕后客户签字认定。
3、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按相关规定对已维修工程进行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已维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并约定已维修工程(同一位置)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由甲方工程师共同配合乙方施工,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向乙方发出指令及其签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  现场确定施工范围核实工程量。
3、  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评定质量标准。
4、  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
5、  负责各部门的关系协调。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
2、  按建筑规范进行施工管理,严格按已定方案及施工操作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抓好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责。
4每日完工后必须保证环境整洁、干净。
四、维修计价及费用支付
维修按每处单独计价,费用由甲方会同物业参考市场行情进行共同定价,每月汇总后进行结算,预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复查合格后支付。
五、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务必严格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不得违约,否则,
另一方有权利追求其违约责任,并处以工程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赔偿。
下列情况为违约:
1、  不按规定的方案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质量低劣。
2、  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
3、  现场管理混乱,受到有关职能部门的批评处罚。
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项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帐目后自行终止。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04-24 09:19:46 回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_______项目户内精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免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例如业主使用过程中自身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等),但是经由双方协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维修,费用双方协商由责任方承担,但费用收取不能高于市场综合水平标准。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给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
  三.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将保留按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5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手续;支付保修金同时应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费用、违约金等相关款项。
  四.保修要求条款:
  1、交楼期间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每一户安排专业人员陪同我司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要求参与交楼的人员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冲突,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必须认真记录,按交房记录卡记录的整改项目反馈精装修总包项目管理层并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维修。
  2、要求精装修总包在业主入伙后的六个月,作为维修高峰期,期间必须派足够的固定维修人员(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另行确定)在现场组建专门的维修办公室,并每天到物业公司报到登记,以便出现业主招修时快速反应、即时处理。
  3、维修高峰期过后,总包单位必须指定维修负责人,维修负责人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派人或亲自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接到维修通知后,施工单位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6、乙方未能及时按规定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其它施工单位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加收以上费用的15%作为甲方管理费,以上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以上费用发生后,乙方应在一周内按此发生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的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若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相关事宜的谈判等工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罚款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按以上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9.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施工。
  10.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建立回访制度,即每2个月内派专人与物业管理处、甲方一起,进行一次对业主的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业主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回访时要制定填写《工程回访登记表》(表格参考下表),填写完毕后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施工单位若没有按以上要求进行回访,则一次罚款¥1000元。
  11、对每一次维修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工程维修记录表》(表格参考下表),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
  工程回访记录表
工程名称           业主房号       
维修单位           合同编号           回访日期       
交付时间           质量等级           回访方式       
回访情况及问题:
回访人:  年  月  日 
业主/用户意见:
签章(或记录):  年  月  日 
问题的原因及责任:
质量部门:  年  月  日 
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物业、甲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维修记录表
维修单位           业主房号       
维修部位           维修日期       
维修内容:
签发人:  年  月  日 
维修记录:
维修负责人:  年  月  日 
业主/用户评价:
年  月  日 
物业、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2024-04-24 09:19:46 回答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家居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  天,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遇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须延。  
6、工程质量: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二、材料确认  1、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按预算单要求统一配送,除合同规定属甲方自购材料外,甲方不能擅自采购,否则视为违约。  2、凡属于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因质量问题(部分材料要经安装和使用后才能检验出质量合格与否)导致某项目部分或全部发生连带问题等,均由甲方承担后果责任。如需维修或重新装修时,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工期须延。  3、凡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施、用具等。甲方须要按合同约定及时采购并送交施工现场,搬运、装卸费用等由甲方承担,如未能按约定影响工期的工程须延。  4、如属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所产生质量问题时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并更换材料或赔偿损失。  
三、水电供应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房屋原始水电结构详图,负责水电到位和承担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鉴于装修期间不能间断,故甲方必须保证水电畅通。  
四、项目的增减及变更  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项目,须提前三天与乙方联系,经双方签字认
第  3  页  共  6  页  可后,乙方则予以安排施工。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装修项目,否则视为违约。  
五、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  1、本合同工程具体装修项目及其单价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六、付款方式及终结结算  1、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须交纳定金三仟元整。  2、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日期自觉至乙方财务部交付工程款,乙方开收款收据。  3、工程合同定金和余款甲方须以现金支付。凡甲方以转帐支票支付工程款时,工程工期均以乙方兑现甲方支票进账之日起算,工期相应须延。  4、装修期间甲方如有增加项目(包括水、电改造项目等)经乙方认可后,甲方需要支付第三期工程款的同时付清所有增加项目的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增加项目部分。  5、本合同工程以验收时装修项目的工程造价为最后结算(含施工中变更项目的工程总造价),如果终结算与预结算清单有出入,均以最终工程实际造价结算为准。  6、工程款具体支付日期:  
应付工程款(大写):  水电隐蔽增加工程在第二次付款付清。其他增加工程款在每次进度款付  清。  付款次数  付款具体规定日期  总付工程款  金额  第一次  进场开工  即  年  月  日  30%  第二次  木工材料进场日  即  年  月  日  35%  第三次  油漆工进场日  即  年  月  日  30%  第四次  工程完工日  即  年  月  日  5%  
七、工程验收标准  本合同以甲、乙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工艺标准以及深圳建设局颁发的《深圳市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准(因东莞未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八、工程验收和交付  1、本工程完工验收前3天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甲方须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约定验收,时间超过二日,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  2、双方验收时,由甲方驻工地代表到场参加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双方须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在当日结清余款。  
第  4  页  共  6  页  3、甲方如在工程完工后未经双方验收或虽已验收但未付清余款,即另请其它装修队进行其它项目装修或安装,或搬迁家俱与生活用具擅自使用等。则本工程视为已验收,不再验收。同时甲方上述行为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暂缓交付工程。  
九、工程保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2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十、关于物业管理处所收费用的承担约定  1、根据《深圳市家庭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在办理施工手续时,乙方须承担壹仟装修押金。甲方物业管理处所收取的费用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物业管理协商解决或承担。  2、乙方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如违反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指:停电、停水、台风、热带风暴,房屋自身发生裂缝、漏水质量问题及意外事故等。如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工期可以相应须延。  1、停电每周累计长达5小时,可须延工期一天。  2、遇有台风、热带风暴或该物业来小区有停工要求时。  3、凡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时则不在保修范围内,如需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十二、防水防漏工程  鉴于家居装修的特殊性,因此乙方在厨、卫地面和工程装修预算均有“防水防漏”项目。如甲方拟取消该项目,或在施工中擅自要求使用乙方提供的防水剂,则该工程交付后发生渗漏等质量问题(包括致其它装修项目质量发生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  
十二、隐蔽工程及改造工程  1、隐蔽工程:凡有水电改造工程,乙方在打槽布管后,甲方须及时到场与乙方共同测量并验收签字认可。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甲方虽参加测量验收,但又不签字确认,乙方可自行验收,若甲方要求复检,复检费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担负,工期须延。  2、改造工程:凡属拆墙、建墙、破楼板、开窗、门户、安装空调、防火防盗门窗、铝合金门窗布置及管线改造工程,施工前均由甲方负责与物业管理处办妥手续,乙方方可施工。  
十三、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手续,并赔偿对方该工
第  5  页  共  6  页  程预算总价的20%的损失。  
十四、工程设计图纸及确认标准、条件和时间  1、乙方负责提供的设计图纸标准为:  a)  平面图纸一张;  b)  相关施工黑白图纸一套;  c)  不另提供剖面和效果图;  d)  如果甲方需要效果图,不需要乙方施工该工程,乙方将另行收费,标准为:880元/A3纸、680元/A4纸;  2、施工图纸条件和时间:  a)  合同签字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能确认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须延。  b)  施工期间,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要乙方确认签字时,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须延。  c)  图纸一经双方确认,如需要修改和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费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须延。  
十五、部分项目中间和提前验收约定  鉴于部分项目涉及到先期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它项目的施工,因此,凡本工程预算清单有以下装修项目时,均可单项完工,  单项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乙方提前2日通知甲方。单项完工,  单项验收的项目有:  1、门及门套、窗套(不含油漆)  2、吊顶(不含乳胶漆、油漆)  3、家具内、外饰面板  4、水电改造(验收数量及材料)  5、木地板、地脚、天花角线(不含油漆)  6、大理石(花岗岩)台面及门坎  7、防盗网、铝合金窗、门  凡验收合格,双方应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以便乙方进行下一项目的施工等。  
十六、消防工程  1、本项目工程,由甲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和完成该项目工程,乙方不承揽消防工程的装修(正常水电改造、吊顶等不列入消防工程)。  2、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施工说明,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责任。  3、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七、其它条款  1、施工前,甲乙双方共同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施工入场手续,施工中涉及到公共部分时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及物业管理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2、为了保证工程须利施工和完工,甲方须派具体人为甲方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及所有图纸的确认,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其它事宜。为避免乙方无所适从,甲方其它家庭成员不得参与上述方面的工作。  
十八、附则  1、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共同维护双方利益。如有争议协商不成时,可交由东莞装饰协会调解和裁决,不服裁决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工程款付清后即失效。  4、附件:  (1)施工图纸  (2)工程预算书  (3)甲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4)会议记要  (5)设计变更  (6)其它  
甲方(装修业主):  乙方(施工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公司电话:  
身份证号码:  法人代表:  手机:  法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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