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随时取吗?



				
				
夜很*^*安静
78907 次浏览 2024-03-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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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3-29 17:00:58 回答

不可以随时提取的哦,住房公积金是个人和单位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只能用于住房消费。实际上住房公积金行使个人所有权限制性所有权,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由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设立的专户内统一管理,不能挪作他用,因此只有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取。

2024-03-29 17:00:58 回答

不可以随时提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希望能够帮到您

2024-03-29 17:00:58 回答

一、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管委会规定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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